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票。

2021-08-27 09:00 举报
对涉案电子烟草实体店没收违法收入35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7月起,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保护成长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8月21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罚单。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接到大众通报,管辖区内电子烟草实体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行为。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执法人员首先联合现场检查有关人员,询问当事人,检查身份信息和销售证明书,取得店内监视等,确认通报信息是真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3条规定,对涉案电子烟草实体店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有效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8月23日至24日,海拉尔区烟草专卖局依法调查了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的3起事件。

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继续巩固工作措施,加强多部门合作,推进电子烟草市场常态化监督,切实实施保护成长特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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