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提醒全科医生注意电子烟草政策的变化。
10月1日,据外电报道,澳大利亚人不能购买无效处方的尼古丁电子烟草产品(NVP)或者从海外网站进口。
但全科医生可以通过特殊的访问计划或个人进口计划提供3个月的供应量处方,成为授权处方者(几分钟内免费),开设尼古丁电子烟草产品。 ;
RACGP主席KarenPrice博士鼓励所有全科医生熟悉这些变化。
她说:全科医生现在有很多事情要做,但重要的是他们要了解电子烟法律的这些变化对他们和他们的患者意味着什么。尼古丁电子烟草产品的处方不是戒烟的第一线治疗方法,而是在其他措施(行为支持的尼古丁替代疗法等)失败时试试。
考虑患者个人情况时,澳大利亚社区全科医生的工作是慎重和判断。有处方的人可以通过药店填写处方获得尼古丁电子烟草产品。RACGP制定的指南可以用于GP,其中包括NVP支持戒烟的有效证据,在治疗中的地位和处方产品的实用性。Price博士还指出,GPM还可以使用其他资源了解最新的变化。
想了解这些变化的全科医生可以参加Quttlne组织,在10月5日获得RACGP认可的网络研讨会,包括尼古丁电子烟草产品的临床指导。她说。
「网络研讨会将描述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的处方过程,并概述所涉及的所有临床考虑因素。我鼓励所有全科医生注册,了解这些即将生效的变化。」
「重要的是,全科医生要警惕被迫开出这些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的处方。制定管理这些产品的法律是有原因的——使用电子烟或电子烟对健康的长期影响尚不清楚,它们作为戒烟工具的有效性的证据基础仍然不确定。」
「这些产品的处方只能作为最后的手段,电子烟不是一种无风险,无害的香烟。这些都是上瘾有害的产品,如果摄入一定量,可能会致命。」
在缺乏关于如何开出这些产品用于治疗用途的证据基础的情况下,已经制定了实践要点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开处方者和患者的风险,包括:
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目前不是批准的治疗产品,医生选择不开处方是有效和合理的。
如果开处方,请使用授权开处方者或特殊准入计划处方途径而不是个人进口计划,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患者接受不符合TGO 110 要求的进口产品的风险。
这些包括对标签,儿童安全包装的要求,以及禁止使用除尼古丁以外的其他活性成分。
避免开出浓度超过 20 毫克/毫升的游离碱尼古丁,并将每张处方的尼古丁电子烟产品的数量限制为最多三个月的供应量(并使供应持续时间与随访时间保持一致)。
避免使用香精或将其限制为仅使用烟草香精,因为香精化学品未标准化,且其吸入肺部的安全性尚不清楚。
提供跟进和行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