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首次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款:罚款3000元
2022-01-14 10:00
举报
烟草专卖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29元,罚款3000元。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实施意见》江阳区对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近日,江阳区市场监督局在了解辖区内某商户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线索后,配合区烟草专卖局和区公安局依法收集固定证据材料,核实涉案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
1月10日,江阳区烟草专卖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29元,罚款3000元。
其次,江阳区市场监督局将进一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烟草相关行为的监督执法。根据职责分工,调查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使用自动销售设备销售烟草产品等违法行为。
相关阅读
2021-12-25
2023-03-03
2021-09-22
2022-01-05
2022-01-05
2021-11-24
2021-12-10
2021-08-17
2021-09-25
2022-01-08
2022-02-09
2021-09-23
标签列表
iqos电子烟
iqos电子烟官网
iqos烟杆
iqos5
iqos3
iqos iluma
万宝路官网
喜科
乐美
浅山原雾
JUUL
PNT
王品
蓝莓爆珠
雪加
jouz
香誉
烟民
IQOS故障
heets
万宝路
戒烟
IQOS3.0Multi
IQOS直购
控烟
加热不燃烧
Marlboro
卷烟
IQOS
IQOS3.0
戒烟工具
HNB
IQOS一体机
电子烟
IQOS口粮
IQOS中国
IQOS代理
IQOS官网
IQOS设备
烟弹
IQOS2.4Plus
IQOS维修
烟草
IQOS使用说明
IQOS烟弹
传统卷烟
中烟
中国烟草
万宝路烟弹
美国
吸烟
监管
尼古丁
未成年
香烟
青少年
研究
政策
FDA
日本
税收
广告
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