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东侨第一张电子烟罚单:对店主罚款1000元。

2021-08-20 07:00 举报
经过多方调查取证,确定事实后,五里亭派出所联合烟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主处以1000元罚款。

海都记者林宁强通讯员吴小丽


新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制品。8月17日,宁德市公安局五里亭派出所联合烟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的行为,开出宁德首张千元罚单。


  

8月9日,五里亭派出所联合烟草局对辖区电子烟实体店进行专项检查,关注是否存在电子烟实体店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行为,并深入辖区逐一检查电子烟实体店,传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制品相关法规,并告知店主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其间,民警从监控视频发现沃尔玛一电子烟店铺疑似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经多方调查取证,确定实事后,五里亭派出所联合烟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主处以1000元罚款。


下一步,公安部门将加强与烟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烟制品市场监管合力,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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