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霸州检察院检查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草的情况。

2021-09-22 19:00 举报
催促责任部门管理中小学校园周边的电子烟草销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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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首次设立专业检查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实地与网络相结合,销售烟草。组织执法人员检查校园周边的商户,积极调查辖区内有影响力的门户、公共平台、电子商务平台,要求收集电子烟草及其衍生产品的广告线索的电子烟草销售商签署承诺书,不要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草。


2021年9月,霸州检察院在开学季度联合霸州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局周边再次对校园周边的烟草管理局周边进行了6次违反规定的电子商务检查,并在202021年的电子商店周边进行了电子商务检查。通过专项治理,该市中小学周边售卖电子烟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经现场走访中小学生证实,开学以来未再发现校园周边有售卖电子烟现象,治理行动初见成效。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霸州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将“筑平安勇担当 护发展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杜绝电子烟再次荼毒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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