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首次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罚款:罚款2000元。

2021-11-10 10:00 举报
店主被责令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58元,并处以2000元罚款。

你好,是烟草局吗?我想举报一家电子烟店的老板,把电子烟卖给我未成年的弟弟!请认真处理……

今年10月15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烟草专卖局通过12313热线接到市民程先生的投诉举报电话,反映其未成年弟弟偷吸电子烟被家人发现,经追问,得知弟弟因好奇心驱使,于10月14日在仁寿县视高街某电子烟实体店花费148元购买了电子烟。程先生要求仁寿县烟草专卖局严厉查处实体店老板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这份报告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于该店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必须迅速核实,依法严厉打击!仁寿县烟草专卖局立即与市管部门合作,进行调查。

10月18日,仁寿县烟草专卖局会同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府新区分局,对涉案电子烟店进行了实地调查。执法人员通过询问店铺经营负责人陈某、销售人员刘某,结合举报人程先生及其弟弟的证词,辅以现场阅读销售监控视频、查看销售记录台账等方式,掌握了事发当天销售人员刘某未要求程先生弟弟出示身份证件核实年龄的事实,核实了店铺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仁寿县烟草专卖局对陈某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58元,并处以2000元罚款。

我们没有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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